县人民政府关于
开展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、《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》和州人防通〔2017〕10号文件要求,为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,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6年9月18日在麻江县城举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试鸣时间及区域
(一)试鸣时间。2017年9月18日(星期一)10:00-10:15。
(二)试鸣区域。麻江县城区。
二、试鸣信号规定
按以下顺序发出警报信号:
(一)预先警报。10:00-10:03,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。
(二)空袭警报。10:06-10:09,鸣6秒,停6秒 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。
(三)解除警报。10:12-10:15,连续长鸣3分钟。
三、注意事项
防空警报试鸣期间,请城区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区、学校、商场、车站等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产、学习、生活秩序,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熟知警报信号内容。
2017年9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来源:招商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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